10.3969/j.issn.1003-8477.2008.03.043
论"拐卖人口罪"的恢复
现行刑法取消了79年刑法规定的"拐卖人口罪",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代替之,从而造成惩治人口买卖行为的漏洞.它随着2007年"黑砖窑事件"的出现凸显出来,反映了我国刑事立法前瞻性的不足.所以,应当取消"拐卖妇女、儿童罪",恢复"拐卖人口罪"来弥补这个漏洞,同时对其他有关人口买卖的罪名进行整合.
人口、妇女、儿童、拐卖
DF624(刑法)
2008-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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