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07.11.039
中国是否应加入国际刑事法院(下)
自国际刑事法院于2002年7月1日成立以来,批准和加入该国际法院的国家已达104个之多.我国由于一些具体问题的考虑,至今还未加入国际刑事法院.但尽管不是缔约国,中国应对《罗马规约》中的规定,其中尤其是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以及国家与法院问题等,都要进行细致研究.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它涉及国家主权.加入还是不加入,或是什么时候加入?主要应从如何对维护国家主权更为有利方面来考虑.《罗马规约》在国际法上比较特殊.它里面关于法院管辖权及其他方面的规定,就是对非缔约国也会产生影响.对国际刑事法院成员国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应该有一个权衡,应该在弄清法院管辖条件,起诉启动机制以及程序特点的基础上,对我国是否应加入国际刑事法院作出一个客观的结论.
国际刑事法院、中国、加强国内立法
DF94(国际法)
2008-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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