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06.12.050
行政事实行为新探
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不具有法律效果但可能产生事实效果的职权行为和职权相关行为.行政事实行为的主要类型有行政执行行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行为、提供资讯行为、行政指导、非拘束性行政规划以及职权相关行为.完善行政事实行为救济制度的措施是:一是对具体行政行为作从宽解释,将行政事实行为纳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范围;二是修改<国家赔偿法>,扩大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范围;三是制定行政补偿法,对行政事实行为的行政补偿问题作出统一规定.
行政事实行为、事实效果、职权相关行为
D9(法律)
2007-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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