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04.11.025
论董事对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
董事责任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核心问题,也是中国公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目前立法对董事义务体系规定不完善,董事对公司应负的损害赔偿责任规定也不全面.为此,应当加重损害赔偿责任在董事民事责任中的分量,拓宽董事应负赔偿责任的范围,在立法上要注意公司法与其他法律规定的相互衔接,在责任承担的具体规定上应区分对待,体现公平.
善管义务、忠实义务、损害赔偿责任、区分对待、责任的补偿
D922.29(中国法律)
2004-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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