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04.06.041
对中国确立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探讨
有限责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但是股东对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导致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受损.作为一种例外规则,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重新达成了公司债权人与股东之间风险与权利的平衡.通过立法手段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以确定的成文法形式,明确规定该制度的适用要件、适用范围和适用程序,真正使得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成为有限责任制度的有益补充,并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公司、有限责任、法人人格否认
D922.292(中国法律)
2004-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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