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04.02.028
律师工作成果豁免原则评介
证据开示是为了避免诉讼突袭而设计的一种制度,但在运作过程中却出现了种种与其初衷相反的结果,为了平衡证据开示制度所要追求的价值目标,各国对该制度都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正和完善,律师工作成果豁免原则就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在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证据开示制度时也应充分吸收律师工作成果豁免原则的合理内核,使得我们的证据开示制度更加的科学和合理.
Tailor案、律师工作成果豁免、证据开示、律师、委托人特权
D916.5(法学各部门)
2004-04-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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