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03.09.053
村党支部、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
村民自治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亟待解决两个深层次的问题:村党支部与村民自治的关系以及"乡政"与"村治"的关系.前者需要确立维护村党支部的核心领导地位是进行村民自治的前提,明确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后者需要通过法律的明确规定来划分行政权与自治权的权限,明确政府权力渗透的边界和村民自治权力运行的边界,使得行政权与自治权在法治轨道上协调运行.
村党支部、乡镇政府、自治、村民自治
D621.4(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03-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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