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8477.2001.12.028

我国的私营企业主集团只可能是社会的一个阶层

引用
我国的私营企业主集团无论现在还是过去都只能是社会的一个阶层.马克思主义阶级观为我们提供的是阶级分析的原则和方法,我们不能用经典著作的阶级定义来比照我国的私营企业主集团的阶级属性,应该理解定义的深层内含,同时还要注意对阶层的理解.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概念既是一个经济范畴,又是一个社会范畴,应该从政治、文化、社会的特征来考察我国私营企业主集团的阶级属性.认为我国已经产生了或正在形成一个新的资产阶级的观点造成了严重的现实危害.

私营企业主集团、资产阶级、阶级、阶层

D661(阶级结构与社会结构)

2004-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9-61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湖北社会科学

1003-8477

42-1112/C

2001,(12)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