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8477.2001.11.022

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及其立法完善

引用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设立的初衷是为更好地惩治腐败.但在十多年的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当前反腐败形势已经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暴露出了其立法上的疏漏以及它与贪污贿赂罪其他各罪之间的不协调,并因此严重妨碍了本罪反腐功能的实现.本文拟在分析该罪的犯罪构成过程中提出完善本罪立法的建议.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巨大、国家工作人员

D920.0(中国法律)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5-47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湖北社会科学

1003-8477

42-1112/C

2001,(11)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