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01.10.023
欧共体反倾销法非市场经济规则评析
《欧共体反倾销规则》对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制定了特殊规则。这就是在确定受诉产品的正常价值时选择一市场经济第三国作为类比国。以类比国的相似产品的国内价格作为该非市场经济国家受诉产品的国内正常价值,以此为基础计算出高额的倾销幅度并对所有该国的出口商的出口产品征收统一的反倾销税。这一规则违背了WTO反倾销规则的基本精神,具有明显的歧视性、不公平性、不合理性特征。近年来中国已成为该规则的主要受害国,鉴于此,中国政府和企业应采取合理的应时策略和措施。
反倾销、非市场经济、类比国、正常价值
F116.7(世界经济、国际经济关系)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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