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13X.2006.05.012
民办教育合同的法律调整:缔约·救济·立法模式
民办教育合同是民法合同的一种,但他具有其他民事合同所不具备的特殊属性.民办教育合同缔约从发布招生信息、学生报考、学校招生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到学生入学报到四个阶段都存在法律问题,针对民办教育合同中发生的欺诈行为、违约行为的法律救济问题及我国目前民办教育发展的状况提出一些建议是本文所议的核心问题.
民办教育合同、要约、承诺、违约责任、立法模武
8
D9(法律)
200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