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联合监督机制增强国有企业反舞弊工作效果——基于法务会计的视角
近年来,企业财务舞弊方法层出不穷,从而暴露出我国国有企业在监督方面的诸多漏洞.为了弥补这些漏洞,我国提倡进行监督融合.但是在国有企业开展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协同监督的过程中仍然有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利用具有审计、诉讼等功能的法务会计来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的协同,创建以法务会计为中心传导的联合监督机制,从而增强国有企业反舞弊的工作效果.
反舞弊、联合监督、法务会计
F271(企业经济)
2022-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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