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合理性及其改进
大陆法系的一些国家规定了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我国也紧随其后制定了该制度,希望通过此制度来平衡票据权利时效到期或者权利失效时,在票据权利不能实现的情况下票据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差距.在《票据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的背景下,各方学者对于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存在的合理性这一问题,产生了很大争议.虽然我国的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在制度设计上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和漏洞,但是其存在的合理性是值得肯定的.同时应当给予该制度一个明确的定性,将其定义为票据法上的特别权利.为了制度的统一和完善,我国还应当在原本的基础上,根据本国国情明确该制度的适用条件、重新择取请求对象的范围、明晰该制度的时效问题,使之更好地发挥作用.
返还请求权、票据利益、票据时效
D922.287(中国法律)
2022-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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