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声音商标显著性的认定及表达方式——以腾讯科技、小米科技申请声音商标为例
声音商标作为一种商标类型,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所申请的商标在经历漫长的诉讼过程最终获得注册,而小米科技有限公司没有获得声音商标的注册许可.两案中所涉及了关于知识产权领域内商标申请注册条件、评审委员会审查标准,关于如何认定商标具有显著性、声音商标的特征以及表达方式等相关内容.本文参考国外对商标的立法经验以及注册标准,着重研究声音商标的显著性判断以及表达方式,以期对我国声音商标注册及审查制度有所裨益.
声音商标、固有显著性、获得显著性、表达方式
D923.43(中国法律)
2021-0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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