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侵权责任的归责路径
《电子商务法》是互联网经济下,规范电子商务交易的主要依据.其中,第38条的规定明确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或相应责任的情形.理论和实践中争议较大的是对"相应责任"的解释,以及在实际案例中如何适用法律明确具体责任.相应责任应当理解为一种综合性的责任,法官在判断时,应当结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进行综合考量.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侵权责任、《电子商务法》
DF522(民法)
2020-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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