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968.2020.09.061
企业法人破产过程中债务清偿程序的路径选择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可以选择参与分配或破产两种法律制度.破产程序强调公平,兼顾效率,甚至是以牺牲效率来追求公平;而参与分配注重公平,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有限的公平.在解决企业法人资不抵债问题的实务中,两者的功能错位严重,参与分配的选择适用往往更多,甚至呈现参与分配取代破产程序的趋势,由此导致参与分配的存废争论不止.本文在分析两者立法价值取向异同的基础上,考察其在实践中适用的差异,探讨两项程序合理的选择适用.
破产程序、参与分配、价值取向
D922.291.92(中国法律)
2020-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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