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
英美国家由于其独特的历史契机而成为现代独立董事制度的发源地.独立董事制度的设立便是为了解决公司的董事会对经理层监督不力的问题,以便公司的出资者对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有更多的掌控,从而改善公司内部权力结构.改革开放后,我国企业虽然经历了国企改革、现代企业制度改制以及公司上市,然而大多数上市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依然存在严重不平衡、公司治理严重失调等公司治理的问题.为了使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更加规范,2005年的《公司法》以立法的形式承认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对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规范化发展是有促进作用的,由于其理论构建尚不太成熟,本土化时间较短,实践中的形式化倾向比较严重,有必要对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独立董事、独立性、职能冲突、制约与平衡
F276.6(企业经济)
2019-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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