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河长制为依托的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
《环境保护法》第四条将保护环境纳入国家的基本国策,加强环境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途径.随着现今城乡人口急剧增长,长期的工业、农业、生活污染等问题的出现,导致了环境污染、植被破坏、气候变化不合理等生态问题,尤其是对流域水环境的污染更甚.故而,对于开展流域生态水环境管理与保护工作就显得更加迫切了.但是解决水环境问题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河长制在这一情形下应运而生.全面推行河长制有利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解决我国复杂的水环境问题,维护河湖健康,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的水安全.
河长制、环境问题、生态修复与保护
TV213.4
2019-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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