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968.2018.12.079
论微信在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实践中的应用
快速发展的科技现状,导致网民数量也迅猛递增,传递信息或记录事实的重要储存形式已经由过去的纸质文件转化为电子文件.在这些方面一旦发生纠纷或案件,相关的电子文件就成为重要的证据.越来越多的民事纠纷案件会涉及电子数据,在某些案件中,电子数据甚至发挥着决定案件审判结果的关键性作用.这一现象决定了类似于电子签名、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微信语音或文字以及其他形式的聊天记录等以计算机和手机等电子设备为载体的电子数据在民事司法实践领域的广泛运用.微信作为近年来新兴的日常交往软件,对于人们的生活有着不可避免的影响.人们从学习到工作,从了解身边事到了解国家大事都或多或少地运用微信来达到目的.在日常生活中不断产生的法律问题、法律矛盾等让微信作为电子证据的体现越来越多,因此,如何让微信聊天记录在民事诉讼中成为证据,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来探讨.
电子数据、民事诉讼、聊天记录、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DF713(诉讼法)
2019-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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