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968.2018.12.036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制度探索
《民法总则》在特别法人一节中,做出了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规定,明确了其法人地位,这是我国《民法总则》的一大亮点.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存在其特殊性,该法人缘起于从互助组发展起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现阶段绝大多数地方没有具体的组织形式.处于这一阶段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和完善,这就给我们带来了这一课题.本文立足于此,通过理论分析来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在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现实状况、制度构建
F321.4(中国农业经济)
2019-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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