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968.2018.02.009
转型时期社会治理之责需多方共担 ——以山东临沂"暴走团"车祸事件为例
在增强体质和丰富生活的同时,伴随"广场舞"纠纷、"篮球场"争夺、"暴走团"遭遇车祸等自发性社会群体问题的出现,社会治理也迎来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通过对山东临沂"暴走团"车祸事件公民行为与心理、组织规范性和公共空间共享等原因的分析,提出多元主体协作参与社会治理,共担社会之责的理念,并从改造公共空间、加强监管、协商民主、组织规范化等方面论述了相应的对策.
暴走团、协作治理、治理主体
D412.6(工人运动与组织)
2018-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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