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968.2018.01.051
论农民土地财产权
一直以来,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个突出的问题,即城镇居民的财产权界定清晰,而农民财产权的概念模糊.这种模糊性使得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本文从界定农民财产权的一般问题入手,对农民财产权的内涵、特点、类型,以及财产权的来源进行了说明,作者提出允许农地经营权流转是根本途径.
农民土地财产权、经营权流转、"三农"问题
D923.2(中国法律)
2018-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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