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968.2017.11.038
土地确权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带来的阻碍及对策
2013年1月我国颁布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进行农村土地确权并登记发证,这是维护城乡和谐发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大决策,有利于完善农村集体组织的土地管理工作以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而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的虚置化,对我国进行土地相关权利的确定带来阻碍.本文通过指出土地确权的现实意义以及确权工作的现状,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虚化等缺陷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
土地确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用地
F321.1(中国农业经济)
2017-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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