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968.2016.12.080
醉驾认定标准多样化
自《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纳入刑法规制以来,对醉驾的惩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对于醉驾认定标准多样化仍存在一些争议.本文通过和英国、美国以及日本的醉驾认定标准和方法的对比,希望通过借鉴国外先进水平的标准和方法来推动我国对醉驾认定标准多样化趋势的发展,不能像以往一样仅凭单一的使用呼吸检测仪就确定驾驶者是否醉驾,我国应该探讨用多样化的标准来科学、合理地确定醉驾的方法,来更好地保障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健康发展.
醉酒驾驶、初步呼气酒精测试、唾液酒精定性检测
D924.3(中国法律)
2016-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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