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968.2016.08.075
论我国公用企业垄断的法律规制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公用企业作为与人们生活联系紧密的行业,其在向社会成员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其中公用企业的垄断问题颇有争议。我国颁布的《反垄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对公用企业垄断进行法律规制时出现了很多问题,如执法机构不明和责任规定笼统模糊等。本文从公用企业基本内涵的角度出发,在分析我国反垄断立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完善建议,如完善刑事责任制度等,以期达到《反垄断法》有效规制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的目的,从而保障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公用企业、垄断行为、规制
D922.294(中国法律)
2016-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4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