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968.2016.07.044
农村“伪金融”非法集资乱象调查——基于冀、鄂、赣部分农村地区
当前,我国农村有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投资公司向农民以高收益为诱饵,以投资理财的名义来筹集资金,从事银行借贷业务、私募投资业务,充当农村金融机构的角色.这种“伪金融”机构不仅让广大农民承担了巨大的经济风险,也扰乱了当地的金融秩序.本课题组通过实地走访了河北、湖北和江西的部分农村地区,调查了农村“伪金融”的机构的非法集资情况,发现金融风险不可小视,监管部门应当予以重视.
“伪金融”、非法集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公司
D924.3(中国法律)
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集资乱象调查”201511832003
2016-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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