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968.2015.10.005
河北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的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研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应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 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这既是保持经济调控能力、维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推动创新驱动、提高经济发展效益与质量的必由之路,也是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破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的重要落脚点和基本途径.
河北省、国有企业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负责人、薪酬制度、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非公有资本、非公有制企业、八届三中全会、所有制经济、中共中央、相互融合、深化改革、交叉持股、基本途径、机制障碍、合理区间、国有资本、鼓励发展
F23;G64
2015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课题JRS-2015-5009
2015-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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