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1968.2015.03.004

营改增对公路运输企业的影响研究

引用
一营改增的内容和意义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作为我国目前税制结构中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种,国民经济三大产业中除了建筑业之外,整个第二产业都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而建筑业和大多数第三产业则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和调整,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缺陷和不合理性越来越明显:第一,两种制度并存造成重复征税,使得部分企业的税收负担加重;第二,这种制度不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不利于鼓励和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第三,这种税收制度使得税收征管工作重叠、繁杂,影响税制运行效率。为了完善税收制度,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营改增试点工作。交通运输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部门,作为介于社会生产与消费之间的产业部门,为整个社会提供运输服务。对交通运输业进行营改增,势必会对该行业产生重大影响。通过对试点地区的情况来进行观察发现,在国家旨在降低部分产业税负,避免重复征税的大背景下,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却明显增加。本文以某一公路运输企业为研究对象,旨在通过计算分析来模拟测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该运输企业带来的影响。考虑到该企业的财务数据的保密性,在此隐去该企业的真实名称。

公路运输企业、增值税、营业税、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业、重复征税、税收制度、征税范围、国民经济、数据的保密性、流转税、交通运输企业、建筑业、专业化分工、生产与消费、商品劳务税、征税对象、运行效率、运输服务、研究对象

TP3;F81

2015-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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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1968

13-1230/F

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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