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968.2014.12.070
试论依法治国与干部作风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做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全会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由此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落实这一战略部署,核心是党的领导,关键是干部队伍,因为党的领导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领导干部是公权力的执行者,只有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现代化,才能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搞好干部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建设,造就一支法制观念强、作风过得硬、思想现代化的的干部队伍。
依法治国、干部队伍、观念现代化、党的领导、合法性审查、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政府职能、领导干部、决策、责任、思想、制约和监督、作风建设、追究制度、专家论证、重要标志、中共中央、政务公开、政府权力
F27;K20
2014-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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