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968.2014.12.018
营改增对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影响
2012年1月起,营改增相继在全国9个省市开始试点,2013年8月1日在河北省开始施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的规定,相关的服务行业也属于本次营改增范围内,原来营业税归地方税务局管理,改为增值税后归国家税务局管理,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相对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所得税仍归地方税务局管理,这样使得服务行业成为地税和国税共管户。
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教育费附加、地方税务局、增值税、营业税、服务行业、管理、国家税务局、税改、试点、会计处理、所得税、河北省、城建税、财政部、通知、企业、国税、地税
F81;F8
2014-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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