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968.2014.12.011
试论企业效能监察的主要特色与途径
监督是对权力运行的监察、督促,目的在于使权力协调有序高效运行。行政监察是监督的一种方式,意在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1989年,时任国家监察部部长的尉健行同志第一次提出了效能监察概念,他在第二次全国监察工作会议报告中说:“执法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和手段,既包括效能监察,也包括廉政监察。”1990年效能监察工作开始向国有企业推广,随着我国纪检与监察机关的合署办公,国有企业的纪委与监察部门也随之合并,既抓廉政,又抓勤政,由单纯办案向参与企业管理渗透,全面发挥了职能作用。效能监察职能既得到强化,同时也成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服务党风廉政建设、保证生产经营的一种有效的监督工作方法,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带来的经济效益也日趋明显。
企业效能监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察机关、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能作用、执法监察、权力运行、行政效率、行政管理、生产经营、权力协调、企业推广、企业管理、廉政监察、经济效益、监察职能、基本职能
F27;F2
2014-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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