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1968.2014.11.045

法学案例教学法在民族高校中的实践与思考--以四川民族学院为例

引用
2011年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出台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旨在解决目前我国法学教育中存在的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法学实践能力不强的问题,探索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职业人才的新途径。在该计划中重点提到了案例教学法,使这一教学方法再一次受到广大法学教育工作者的关注。美国哈佛法学院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姆布斯·兰德尔在1870年创立了判例教学法,这种方法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学院中被广泛采用,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案例教学法在上世纪80年代被引入我国的法学教育中,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案例教学法对于民族院校法学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是培养为民族地区服务的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

法学案例教学法、民族高校、实践与思考、四川、法学教育、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专业人才、判例教学法、教育工作者、职业人才、英美法系、人才教育、培养模式、培养计划、能力不强、民族院校、民族地区、教学方法、法学实践

G25;G71

四川民族学院201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案例教学法在民族院校法学教育中的实践研究-以四川民族学院政法系为例”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3xj g16。

2014-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8-69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河北企业

1008-1968

13-1230/F

2014,(11)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