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968.2014.07.008
浅议拒付信用证单据
一前言<br> 随着我国国际贸易事业的蓬勃发展,进口贸易的质与量也在大幅发展。但是受国际整体经济环境不景气的影响,近来部分进口贸易中出现了劣质单据,给开证人/进口人造成了经济损失。这样开证人/进口人合理拒付信用证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成为一种必然选择。<br> 一旦信用证受益人(即出口人)其所提交的单据中出现不符点,那么开证行就有权向提交单据的一方提出不符点而解除自己的付款责任(在我国,银行往往会将不符点提示给开证申请人由其做最终拒付与否的决定)。此时开证行规范的拒付操作才能够保证信用证拒付成功,从而避免因拒付失败而导致的不得不付款赎单以及并处罚息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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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F7
2014-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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