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968.2014.02.067
我国家庭暴力的法律救济
一家庭暴力的界定
所谓家庭暴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家庭成员实施侵害,损害其人身权利并造成一定损害后果的行为.根据家庭暴力行为的主体和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夫妻暴力、父母子女之间的暴力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狭义的家庭暴力是指夫妻之间暴力,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暴力或胁迫、侮辱等手段,侵害另一方的人身权利,造成一定损害后果的行为.我国现行立法对家庭暴力做出了界定:《婚姻法》明确提出了“禁止家庭暴力”.《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第一条指出,家庭暴力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分析这一条款,可以发现,家庭暴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侵害的对象是家庭成员,侵害的客体包括家庭成员身体和精神等方面的权益,暴力程度必须“造成一定伤害后果”;家庭暴力手段需采取积极的作为方式,包括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
家庭暴力行为、家庭成员、限制人身自由、损害后果、伤害后果、人身权利、侵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法、夫妻暴力、广义和狭义、胁迫、身体、若干问题、捆绑、父母子女、对象、暴力手段、条款、权益
D92;R74
2014-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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