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1968.2013.03.026

浅析小作坊食品加工监管法律模式

引用
一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立法现状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最初是卫生部门一家负责,2004年国务院确立了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该监管体制,确立了我国的分段监管体制的法律地位.《食品安全法》确立的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特点为全程全面监管、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分工协作监管、地方政府负主要监管责任、鼓励社会参与和监督.

小作坊、食品加工、食品安全监管、监管体制、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参与和监督、卫生部门、体制特点、生产加工、立法现状、监管责任、分段、法律地位、地方政府、国务院、协作、品种

R15;F12

衡水学院2010校级科研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2010028.课题名称:食品质量安全的现状及其法律规制的完善——以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现状为例

2013-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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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1968

13-1230/F

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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