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企业土地使用权三个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一般企业(非房地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再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反映,而是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反映,除非该土地使用权已出租或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此两种情况土地使用权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反映,非本文论述的内容。一、三通一平等的账务处理三通指的是通水、通电和通路,一平指的是平整场地,可以进行施工。现阶段,一般企业非公益用途土地使用权的获得一般通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招、拍、挂"的方式从一级市场取得,或者通过二级市场取得。
土地使用权、一般企业、会计处理、特殊事项、房地产企业、土地管理部门、新会计准则、在建工程
F321.1(中国农业经济)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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