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会计与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
@@ 在整个长期股权投资期间,由于会计和税法差异,造成纳税调整,本文对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会计和税法差异进行分析调整.
一、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
(一)会计初始计量
根据<股权投资准则>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会计、税法差异、初始投资成本、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初始计量、所有者权益、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投资准则、纳税调整、计税基础、分析调整、承担债务、投资期、合并日、转让、支付
F23;F2
2011-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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