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视阈下的竞争中性原则解析
竞争中性原则是推进我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重要指针,其核心意涵在于反对政府及其部门对市场竞争的歧视性干预,其价值目标则在于推进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有效实现.为了更加有效地推进竞争中性原则的具体实施,必须奉行竞争中性法治化路线,强化系统性经济法治建设.其具体法治化实现路径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以专门竞争中性立法的构建为中心推进经济立法制度、以市场竞争监管行为的规范为中心推进经济执法制度、以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权的实现为中心推进经济司法制度.
经济法、竞争中性、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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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中国法律)
2019年司法部课题"竞争中性视阈下的民营企业法治保障制度系统化建构研究"19SFB2054
2020-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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