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2101.2015.03.006
“市民社会”及其在《资本论》中的逻辑地位(一)--兼与沈越教授商榷马恩著作的翻译问题
市民社会在马克思著作中具有两类四种含义,应基于马克思独特的思维方法把握不同含义之间的内在关系。作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核心理念的“市民社会”,与所谓普世价值密切相关,它是马克思理论集中批判的对象。如果说马克思具有某种市民社会理论的话,也只能看成基于唯物史观把握资本主义生产内在机理的理论。应从原则高度明确反对将两种性质的市民社会理论有意无意地混淆起来的做法。沈越教授将市民社会臆想为没有阶级属性的永恒的“中产阶级”社会。认为西方经济学、西方哲学等只是这种没有阶级属性的市民的意识形态,不具有资产阶级性质,应该不加批判地原原本本地“拿来”。他还试图通过个别德文词的辨析,一方面将苏俄马克思主义和中国既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贴上“伪马克思主义”的标签,另一方面把马克思理论整体性地改造成没有阶级属性的意识形态意义上的市民社会理论。实质上是有意识地将马克思理论与西方意识形态混为一谈。
《资本论》、科学的实证主义方法、“市民社会”批判、“一词一译”原则、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唯物史观、资产阶级
F091.91(经济思想史)
2015-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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