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使用许可权资本化的理论思考
公司资本信用向资产信用的转移,使得公司资本经营功能凸显,担保功能弱化,而知识产权之使用许可权具有资本的基本属性,经营功能明显,具备知识产权出资标的物的要件,因此可以资本化.法律依据的不确定性,使得知识产权使用许可权的资本化比知识产权专有权资本化要付出一些额外成本;在法律上,要对出资人的权利资格和权利移转手续予以关注.
知识产权、使用许可、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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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中国法律)
2007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研究"系列成果之一HB07BFX002
2009-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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