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分析——以中国工商银行内地和香港年报披露状况为例
目前中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法律规定与巴塞尔委员会新资本协议有差距.国有银行在很多信息披露方面尚缺乏应有的透明度,对公众应享有的金融信息权不重视或忽略.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储户的利益,另外这种不透明的运作也影响了金融业健康运行.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具有国际标准的中国金融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金融监管、巴塞尔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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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2.1(金融、银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773060;南开大学百项工程创新科研项目
2008-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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