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2101.2004.04.017
消费信用的立法规制
信用和法制是市场经济赖以存续和发展的两大支柱,信用是一个包括国家信用、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消费信用的体系.只有建立起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银行信用为媒介,商业信用和消费信用结构合理、彼此促进的信用体系才能充分发挥对经济的正面作用.但我国目前的信用关系基本上呈现出银行信用异军突起,国家信用逐步发展,商业信用畸形发展,消费信用受到抑制的局面,因此,有必要加快消费信用立法以塑造、引导、扩充消费信用,完善我国信用体系,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消费信用、消费信用法、消费信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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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中国法律)
2004-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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