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26x.2022.02.010
中概股跨境审计监管的实质、困局与进路 ——以《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为切入点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美国依托《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蓄意对我国施展"长臂执法管辖".从功能上,《法案》可划分为识别层、设计层和执行层,旨在强化跨境审计监管,保护美国投资者权益.从实质上,《法案》裹挟"零和博弈"思维、泛化意识形态和"逆全球化"倾向,意在人为传导金融负外部性、针对性打击中概股,以及加速催化中美科技脱钩.为破除《法案》下中概股跨境审计监管的披露困局、法律困局和安全困局,我国应推进以监管互信为基础的等效认定制度、落实以技术统一和政治分离为偏重的联合检查机制,以及强化对中概股的合规检查与穿透式监管.只有前瞻性地做好风险防范储备和应对,才能最大限度阻遏《法案》的负面影响向我国外溢.
中概股、跨境审计监管、长臂管辖、零和博弈、等效认定制度、投资者保护、VIE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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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71.2;F831.5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1BFX161
2022-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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