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26x.2021.02.015
仲裁协议中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的认定
《仲裁法》将仲裁机构约定不明作为认定仲裁协议无效的标准之一,但对何谓仲裁机构约定不明却缺乏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对这一标准的解释具有较大弹性.仲裁协议中仲裁机构约定是否明确的认定主体包括仲裁机构和法院,以《仲裁法司法解释》的颁布为节点,仲裁机构约定是否明确的认定标准正逐步由严格转向宽松,但在一些具体情形的认定中仍存在过严情况.鉴于此,应进一步探求仲裁机构约定不明认定标准的统一,以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体现鼓励、支持仲裁之精神.
仲裁协议、仲裁机构、认定标准、支持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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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7(中国法律)
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重大课题项目2020WZKT00001
2021-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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