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26x.2016.06.007
城市群环境合作治理中的利益协调
城市群环境合作治理是基于共同命运、共同发展、共治共享而进行的跨行政区集体行动,需要对各方利益诉求加以协调和平衡。根据城市群环境合作的特征,按照成本分摊与收益分配相对称的准则,对环境治理中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进行分担。对环境合作利益进行基本划分,形成一种共同发展与利益共享的规则与机制,促进城市间平等享有环境合作和区域发展成果。在城市群环境治理中,既要承认城市间的差异,又要促进城市间发展的平衡,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利益关系,平衡环境保护贡献地区与环境保护受益地区的利益关系。
城市群、环境合作、利益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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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92(城市与市政经济)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BZZ057
2016-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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