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26x.2015.01.005
我国金融业“营改增”的现实考量和路径选择
我国金融业税负偏高、重复课税比较严重,不利于金融企业专业化分工协助和国际竞争力提高,也影响了增值税抵扣环节的完整性。金融业“营改增”是规范金融业流转税制的必然选择,可以避免货物和其他劳务重复课税,是解决税负不公、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内在要求。金融业“营改增”应该合理确定应税项目和税基,合理确定税率和课税时点,合理确定税收收入的划分和归属。
金融业、“营改增”、增值税、营业税
F832.0(金融、银行)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2&ZD044
2015-0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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