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26x.2014.05.021
证据失权的司法生态之省察
若说证据失权在中国缺乏适于生长的土壤,偏偏它又一直跃然于法律文本之上.若说它已然有足够的理由面对正当性的指责,可在对其司法运作现状观察之后却发现,立法者的愿望终成虚话.在具体案件之中,法官依然没有像立法者所期待的那般“机智”而“勇敢”地就证据失权作出裁断.对当下司法生态考察和分析的结果显示,法官并未完整地展示其三个“自由裁量权”是如何在立法者所设定的三条“底线”之上运作的.这大概反映了人们在面对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时的纠结心态.是故,只有放弃实质正义的迷思,承认并尊重形式正义的合理性和现实性,证据失权才能在民事诉讼中找到其应有的位置.
证据失权、司法生态、自由裁量权、实质正义、形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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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中国法律)
2014-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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