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26X.2006.04.020
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律主体有关问题研究——兼析《劳动合同法(草案)》相关规定
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特定主体,不是一般主体.其主体包括农民工、政府及部门和用人单位三方面.农民工为权利主体,政府及部门和用人单位是义务主体.《劳动合同法(草案)》对该法律主体问题有新的突破,这对构建和谐社会、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也还存在着需要反思的地方.
农民工、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劳动合同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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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湖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2005Z075
2006-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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