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9X.2016.01.026
为以赛亚·伯林的“第三种自由”辩护
以赛亚·伯林以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地区分而成为自由主义大师,他明确提出了两种自由——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但是其实他还提出了另一种自由,即退却的自由,但是他对这种自由方式持评判态度,认为这种方式会导致自由领地的缩减或丢失.但是伯林没有看到这种自由也有其存在的内在合理性,它是追求个体内心自由的重要途径,对自由的扩展有重要意义,价值多元主义应该赋予人们放弃自由的自由,所 以“退却”的自由应该被承认并受到重视.
以赛亚·伯林、退却、内在自由、承认、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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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61.59
2016-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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