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9X.2015.03.003
滹沱河“水害纠纷”初探——以安平县滹沱河北堤修筑纠纷为例
1928-1933年以八县堤工联合会为代表的社会组织与河南岸的安平县之间因为利害关系不同,围绕安平县境内由子村、杨庄等地滹沱河大堤的修筑连年爆发扒堤械斗、武装强堵等激烈斗争.这一事件既反映了民国时期社会组织勃兴,通过政府“让渡”权力,填补修河治水制度运行的空白,也折射出在缺乏统一协调指挥,以维护局部利益为基础的组织模式下进行水灾治理,不可避免地出现“以邻为壑”的“水害纠纷”的现实.
滹沱河、安平县、水灾治理、水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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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64.39
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民国时期河北滹沱河流域水灾与乡村社会》201301011
2015-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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